亲爱的同学:
欢迎你进入湖北医药学院学习,你的大学生活将从此开始,我们向你表示热烈祝贺。为帮助你顺利入学,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,请按要求做好准备。
1、请你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(2015年9月11至12日),持高考准考证、录取通知书来校办理报到手续。如你不能按期报到,须提前来电、来函请假。如无故逾期(10个工作日)不报到,我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。
2、请你凭录取通知书到你所在中学或你的档案管理单位提取高中档案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户籍关系可根据本人需要自愿迁移(保卫处户籍科建议学生户籍关系尽量不要迁移至学校)。如迁移户口,报到时自行携带户口迁移证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。十堰地区学生的户籍关系不予迁移。
4、入学后,学校将对你进行政审和体检复查,发现不合格者,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。
5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,我校在十堰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,为你提供服务。来校途中请你注意安全,妥善保管好钱物,防止丢失。
6、请你按照等于或高于《湖北医药学院2015级新生缴费需知》中合计项的金额,尽量将应缴费用存入学校寄发的任一银行卡中,便于学校采用委托银行批扣的方式提前缴费,新生报到时即可领取缴费收据,这会使你入学手续办理得更加轻松顺畅。
7、请你尽量通过我校网上自助报到系统网络办理入学手续(请登录新生服务网站后,阅读自助报到须知),这样可以在到校确定身份后直接入住宿舍,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。如果你没有网上报到条件,可在到校后进迎新现场完成入学报到手续,届时有学生志愿者帮助你完成报到。
8、报到是新生进入大学的第一课,学校提倡鼓励学生自己办理有关手续。
学校招生信息网:http://zs.hbmu.edu.cn
联系电话:招生办公室:0719-8891093 0719-8891169
学生工作处:0719-8891187
湖北医药学院
二〇一五年七月
★友情提示:请不要提前报到,以免因学校迎新工作尚未准备就绪,而发生无工作人员接待、无法安排住宿等情况。